各會(huì )員單位及廣大投資者:
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研究決定:
1.自2016年11月28日起,調整保證金比例低于5%的交易合約,新設合約保證金比例定為5%,其它參數不作調整。
2.自2016年11月28日起,暫停對保證金比例低于5%的交易合約新開(kāi)倉,請投資者于2016年12月10日前自行平倉,未于該期限前平倉的,交易所將進(jìn)行強行平倉。
請各會(huì )員單位及廣大交易商做好資金安排,防范交易風(fēng)險,并請會(huì )員單位向投資者做好相應的告知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大連再生資源交易所
2016年11月25日